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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支持乡村建设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7-01-11 信息来源:湖南省常德市社科联课题调研组 浏览次数: 【字体:


 

内容提要:当前,我国进入扶贫攻坚的重要阶段,面临着复杂艰巨的脱贫任务。积极鼓励并高效引导以社会组织为主的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有助于创新扶贫工作机制,有效对接精准扶贫。本文梳理了各地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现状,分析了当前社会组织在参与精准扶贫中具有的优势和面临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系列对策建议。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领导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参与贫困地区精准扶贫方略和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自愿到村到户,做到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或爱心人士结对帮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研究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进而支持乡村建设,对于透析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现状、探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路径,建立健全相应配套政策措施,培育多元扶贫参与主体,深化乡村建设思想和实践,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开发理论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 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成效显著

90年代以来,一些社会组织逐步参与到扶贫开发中来。进入21世纪,我国扶贫开发进入到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新阶段。近些年,全国不少省份,积极探索社会扶贫路子,创造了许多有影响、可复制的经验,形成了一些独具特色的扶贫模式,在国家领导的扶贫攻坚战中也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组织已成为精准扶贫方略和脱贫攻坚战略实施的重要参与者。

社会组织被称为第三公共组织(或者部门),具有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非政治性和非宗教性等特点,贴近群众、善于创新、承担风险、善于沟通、灵活调整,是当前精准扶贫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其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动员能力强。社会组织汇聚了社会各领域各阶层各方面的丰富资源,因此具有善于沟通和交流的特点,可以促进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的凝聚,能够为企业、公众参与扶贫搭建起良好的平台,有利于补齐政府扶贫的“短板”。 二是执行速度快。社会组织具有较高的志愿性、较高的参与热情、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加之处于政府体制外,能够快速、精确、高效地投入到扶贫行动中,具有较强的行动力、执行力。三是理念思维新。“扶贫先扶志、扶贫先扶智”。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扶贫不是简单的资金注入,更注重扶贫对象的综合素质与脱贫能力的提升。通过对贫困户的培训,改变其思维观念,唤起其主动参与意识,将贫困群体由被动的扶贫接受者,转变为自我脱贫行动者。四是扶助精度高。社会组织能够融入基层,深入乡土社会,了解社情民意和贫困户的困难需求,掌握贫困户的真实信息,利于精确地确定与选择扶贫对象,瞄准贫困户,实现“真扶贫”与“扶真贫”。五是个性化服务强。社会组织对农村贫困群体多样化需求能够及时采取差异化策略回应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从而能有效帮助贫困者寻求脱贫的途径。六是民主化程度高。社会组织因其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组织的公信力,基本能够做到办事公正、公开、透明。另外,社会组织专业性强,在社科普及、文化挖掘、宣传策划、技术推广、技能培训等方面都具有无与伦比的优势。

抽样调查湖南、贵州、广东、河南、安徽等省发现,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一是社会组织专项扶贫。社会组织结合自身行业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组织成员的专业技能,整合行业内的专业资源,开展一批有针对性的扶贫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扶贫活动。安徽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强调要鼓励、支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通过大力开展对口扶贫、产业扶贫、智力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扶贫等举措,发挥社会组织在大扶贫格局中的独特优势。二是社会组织包户扶贫。2016年,湖南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制定了《引导“三社”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引导社会组织、社区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简称“三社”)等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全省10000余家社会组织帮扶10000个贫困户。三是社会组织包村扶贫。2016年,贵州省民政厅和省扶贫办制定的《“社会组织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以全省性社会组织为核心,结对帮扶100个以上贫困村。湖南常德市户外文化研究会派工作队长驻石门县太平镇上马蹬村,包村全方位扶贫。四是社会组织捐助扶贫。湖南省常德市微善风爱心联盟,在本市石门县、汉寿县、澧县、临澧县、武陵区、桃源县、津市市、贺家山农场、安乡县、岳阳市华容县和新疆克州等3个市(州)11个县(市区)开展了贫困学生的捐资助学活动,共有3506名贫困家庭的大中小学生与全国各地及海外爱心人士结对,筹集善款1000万元以上。五是“政府(或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扶贫。江西省从2011年开始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特困片区38个县(市、区),采取“政府+企业或社会组织形式”,实施“四个一”组合式帮扶,即每县一位省领导定点联系、一个省直部门支持、一个企业或社会组织定点帮扶、每年安排一千万元产业扶贫资金。深圳市首度探索将全国公益组织黑土麦田的“乡村创客计划”带入广东,对口帮扶村河源市三乐村,探索“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精准扶贫新模式,引导优秀青年投身乡村创新创业,以实现精准扶贫。

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同时,国内很多企业和其他组织等社会力量也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扶贫开发。企业参与扶贫大致有三种具有代表性的形式:一是“企业+贫困村”。山西省从2013年启动实施“百企千村”扶贫开发工程;湖南省《关于引导促进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合作框架协议》,鼓励非公企业参与扶贫,引导非公企业通过产业联村、项目带村、智力扶村等形式,推进“万企联村、共同发展”和“村企共建”项目,围绕产业开发与农村合作对接。二是“企业+贫困县”。今年二月,恒大集团结对帮扶贵州省大方县的“三年计划”正式付诸实施,首批援建的40项重点工程和200个农牧业产业化基地项目正式开工。三是“企业+农村电商”。今年二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阿里巴巴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未来三年,双方将共同支持300余试点县(市、区)结合返乡创业试点发展农村电商。国家发改委将不断改善试点地区创业环境,并组织试点对接,实现电商项目在农村落地生根。

二、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中国乃至世界各国的经验都表明,社会组织是扶贫开发中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但社会组织扶贫仍存在发动面窄、参与力量少、参与深度不够、投入不大、参与的具体政策措施缺乏,亟待挖掘和重视。

一是政府引导不够。政府主导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对社会组织扶贫的作用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对如何把社会组织积极性调动起来开展扶贫帮困,缺乏有效组织引导,没有采取有力的措施和办法。当前,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碎片化”现象较为严重。全国省级层面出台文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仅江苏省、安徽省政府,湖南省、贵州省局限于民政与扶贫部门,绝大部分市、县没有具体意见。

二是政策法律保障缺乏。社会组织既有内在优势,但也存在公信力不强等缺陷性,因此,创新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工作机制,必须建立健全一整套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政策和激励措施。目前,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缺乏顶层和整体设计,基本处于自发、自愿状态。政府既没有明确部门负责,也没有搭建有效的沟通联系和参与平台,更没有制度激励与约束。同时,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扶贫难以得到专门法律的保障。我们国家虽也建立了包括贫困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特殊对象救助以及扶贫工作在内的各种贫困救济制度,但大多散见于部分法规政策中,尚未形成专门的法律体系,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农村扶贫需要,不能为改善扶贫组织运行环境、整合扶贫资源、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和促进监督评估等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是宣传报道不够。倡导社会组织扶贫帮困的舆论氛围还不浓,主流媒体对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优势、作用与贡献宣传报道不多,得不到社会的普遍认可。

四是人才储备不足。一些社会组织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因待遇不高,工作人员正在不断流失。人才储备的不足,无法满足社会对社会组织日益增长且不断多元化、高质量的服务期望。

五是部分农村基层组织缺乏战斗力。这是目前社会组织在贫困地区开展精准扶贫遇到的首要问题。其一,村级组织软弱涣散,导致村支两委在组织群众、争取政府支持、与社会组织合作等方面能力严重不足。其二,由于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不力,贫困户界定不精准,且在贫困户认定方面存在优亲厚友现象;同时,由于农村人口流动大、空壳村普遍出现,大量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有的进城务工、发展,在城里买房、买门面,购置产业,但农村房子比较破旧,仍被界定为贫困户等等。

三、 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对策和建议

三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会、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上,以及在河北阜平、湖南湘西等地调研中,都反复强调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和主要方法。同时,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等重要文件和政策措施。最近,针对部分地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倾向发出了通知,提出了新的要求。为确保凝集力量、扶贫精准,如期完成扶贫攻坚任务,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转变扶贫观念,建立大扶贫格局。全面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需要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当前,农业与国民经济的关系正在进行深刻调整,扶贫开发工作的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转变扶贫观念,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开展精准扶贫,必须在全社会凝聚一个共识:扶贫开发是全党的事,全社会的责任,是一种对贫困地区的深厚感情。在全社会形成一个理念:不能把扶贫只当作是政府的事、干部的事,要发动社会力量、各方面力量共同来做;不能仅仅依靠行政手段、行政力量来推动,要运用市场的手段和方式,依靠市场的力量、社会的资源来推动。形成“行业扶贫、专项扶贫和社会扶贫”大格局。

二是出台社会扶贫系列文件,完善政策体系。首先,要出台社会扶贫指导性意见。依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研究制定省级社会组织扶贫指导性文件,建立社会动员机制,搭建社会组织沟通和参与精准扶贫的有效平台,推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精准扶贫事业中来,并建立扶贫配套政策支撑体系。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扶贫效益的最大化有赖于各项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套。各级政府、扶贫主体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参与,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的扶贫政策和措施,形成扶贫政策支持保障体系。其次,要调整并不断完善扶贫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不仅要将软实力扶贫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并要将社会组织、企业以及公众多元主体扶贫纳入扶贫考核当中去,有效衡量其在各个层面取得的成绩。第三,要营造社会组织扶贫的支持性环境。政府要制定具体措施,从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资金、免税、放宽公益募捐资格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推动社会组织在扶贫领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第四,出台支持企业扶贫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产业扶贫。在资金扶持、贷款贴息、土地流转、上市融资、基地建设、兴办产业协会、专业合作(联)社和申报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方面要给予重点倾斜。探索扶贫项目转化为政府采购的形式,购买企业产业扶贫的投入。

三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省、市(市)县(市区)要尽快建立“脱贫攻坚奖”制度,表彰对扶贫开发作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树立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同时,要在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大力宣传社会组织扶贫先进典型。打造社会组织扶贫品牌,增强社会影响力。如湖南省社会扶贫品牌的“三个万”工程打造。

四是创新社会组织农村金融扶贫模式。社会组织可通过探索实践创新,建立富有特色的农村金融扶贫模式,改变原有农村“融资难的问题”,实现村民自己融资、自己发展生产的独具特色道路。可借鉴中国乡建研究院李昌平先生在郝堂村创建的村社内部资金互助社即夕阳红养老资金互助社、经济学家茅于轼在山西省临县龙水头村设立的民间互助基金会,以运作私人资本的方式,从事农村信贷小额贷款的金融扶贫模式。

五是因地因组织制宜,优化扶持措施组合。(1)开展产业扶贫。利用社会组织行业优势和影响力,结合村情和贫困家庭人口、资源、技能、致贫原因及产业发展意愿,围绕产业发展基础定位,帮助贫困村、贫困群众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及蔬菜、林果、种养殖业等扶贫特色产业。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力争每个贫困村建立1个以上的产业合作组织和1个以上互助组织。(2)打造文化旅游扶贫。把旅游开发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 把扶贫开发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发展生态旅游经济。如常德户外文化研究会成员深入上马蹬村,开发独具特色的农产品,并引进专业的户外运动机构,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推介,引入游客到农家购买产品,自助消费,同时游客可以参与当地传统的劳作方式:如编竹篾、放牛、采茶、打油渣、种豆,游客在参与中获得劳动乐趣的同时也宣传了当地质朴的劳作文化,又刺激了消费。推出系列文化产品,举办文化艺术节、文艺晚会、乡村夜话、篝火晚会、帐篷节等,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对外进行宣传推广(如常德户外文化研究会微信公众号 “爱乡”),以当地原生态环境为背景、当地人物的小故事为素材,拍摄微电影,宣传村社文化,带动全国各地更多游客前往。(3)实施智力扶贫。科技类、学术类社会组织可进行智力和技术支持,为贫困村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并从实际需要出发,传授培训实用技术、提供技术咨询,有针对性地举办培训班,帮助贫困对象学习掌握职业技能、致富技术,提供职业指导,增强就业能力。(4)引入电商扶贫。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电商工作站,开展电子商务,推销地方特色产品,进行形象宣传,打造品牌。并利用社会组织会员广泛的优势,帮助结对村对接外部市场,特别是要构建发达城市对接贫困山区农村土特产品销售的消费链,带动农户增收。(5)开展捐助扶贫。实施“一对一”结对扶贫,直接捐资、捐物、服务,帮助贫困村开展教育、养老、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基层组织等领域的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同时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等脱贫的贫困家庭,建立完善救助帮扶机制,改善其基本生活条件。(6)鼓励就业扶贫。推出“企业吸纳就业脱贫”模式,动员社会组织会员企业帮助贫困户就业。(7)发展村级合作组织。大量的研究表明,要让贫困户真正地、长久地脱贫致富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建立各类村社经济互助、合作组织。黑龙江克山县仁发村党支部书记李凤玉联合当地6户农民,以入股形式加上政府补贴组建的“仁发现代农业农机合作社”,成了带动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火车头”, 仅2015年一年就让2083位贫困人口彻底脱贫。

六是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贫困地区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两委”班子是否得力,直接影响到精准扶贫的效果。必须着力提高“两委”班子的领导力,优化组织设置,规范组织活动,提高党员队伍的凝聚力。

七是各种组织要在扶贫攻坚中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相信、依靠群众,每走一步都要吸纳、鼓励群众参与。同时,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开展以“积极向上、淳朴向善、明礼诚信、遵纪守法、团结友爱、包容平和、共同致富”为主题的民风建设系列活动,提升村民素质,激发农民内生动力。

八是各级扶贫主管部门要彻底解决精准识贫问题。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定期进行“一进二访”和专项清理工作,对发现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非贫困户及时清除出去,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定期实行动态调整。

九是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经验,积极推广典型。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提升各级各地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好典型、好模式,不断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和辐射效应,最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支持乡村建设。

 

课题主持人:

李云峰  湖南省常德市社科联主席(13337363777)

主要参与人:

     邵可星  湖南省常德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汤建华  湖南省常德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处长

     陈桂林  湖南省常德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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