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启迈与曾国藩这对湖南老乡的恩怨
丰五年(1855)六月十二日,曾国藩给朝廷递交了一份《奏参江西巡抚陈启迈折》。奏折首先称“臣与陈启迈同乡、同年、同官翰林,向无嫌隙。”正是这个“三同”,使咸丰帝对曾国藩的奏折深信无疑,使陈启迈蒙冤革职有口莫辩。
陈启迈与曾国藩的恩怨,尽管史载阙如,但我们从当时的历史背景和他们两人的所作所为中,不难看出一些蛛丝马迹。笔者对陈启迈被曾国藩参劾一事,拟作如下考辩。
曾国藩,原名子诚,字伯涵,号涤生。清嘉庆十六年十月十一日(1811年11月26日)出生于湖南双峰县荷叶塘(当时属湘乡县)。父亲曾麟书,是当地有名的财主,先后17次参加童试,终生没有考上秀才,只好在家设馆授徒。曾国藩自幼随父读书。道光十三年(1833)中秀才,翌年入长沙岳麓书院学习,同年乡试中举。此后几次赴京参加会试,均名落孙山。道光十八年(1838)才考中第38名贡士,随即参加殿试,中三甲第42名,赐同进士出身。后经朝考选翰林院庶吉士,从此在京师为官,与穆彰阿、倭仁、唐鉴等名流交好。道光二十三年(1843)任四川乡试正考官。二十四、五年,先后晋升侍读与侍讲学士。二十七年(1847)授内阁大学士兼礼部侍郎。两年后任礼部右侍郎。不久又兼任兵部右侍郎。三十年再兼工部右侍郎。咸丰二年(1852)兼署吏部左侍郎。同年四月出任江西乡试正考官,行至安徽太和县境(今属江西),丁母丧回籍。
当时,太平军由广西攻入湖南,在永州、道州一带与湖南会党势力结合,吸收煤矿工人参加起义军,人数激增,军威大振,震惊朝廷。曾国藩奉诏帮办湖南团练,于咸丰三年(1853)春天赴长沙,同时给咸丰帝上书:“治乱世用重典,以锄强暴。”并坚决表示:“即臣身得残忍严酷之名,亦不敢辞。”面对大股强大的太平军,他向咸丰帝献计说:“断非旧时团练所能奏功!”因此,他把办团与练勇分开,重点放在练勇上。士兵主要从农民中招募,每小股不超过500人,号称“湘勇”。在“湘勇”中私立三等法,刑法不通过府、县官员,擅权越过地方政府。不到一个月,被他抓捕的200余名所谓“莠民猾胥”,就被擅自处死了。他这样独断专行,不仅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公愤,而且巡抚、司道等各级官员也大为不满。然而,由于朝廷百般倚仗他镇压太平军,因此对他的奏折总是言听计从,致使文武百官对他敢怒而不敢言。凡是他所驻军之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都十分紧张。
曾国藩到长沙办团练不久,羽毛未丰,就与长沙提督鲍起豹产生了矛盾。有一次,由巡抚管理的“标兵”与“湘勇”发生争斗,一直打到曾国藩的行台(指挥部),曾国藩亲自去向巡抚申诉,巡抚只是表面上敷衍了一下,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曾国藩无可奈何,不得不移驻衡州(今衡阳)。他在衡州造船办水师,任命褚汝航、杨载福、彭玉麟等人为营官,组成湘军水师,分为10营,共5000人。另组陆军13营,任命塔齐布、周凤山为营官统领。水陆两军合计17000余人。此即显赫一时的“湘军”。
咸丰五年(1855)初,曾国藩率湘军与太平军在江西作战,大败于湖口。不久,石达开率领百余艘轻舟,从小池口偷袭湘军,烧毁其战船百余艘;太平军首领陈玉成部再次收复汉阳;秦日纲部再次攻克武昌。湘军一败再败,曾国藩只得固守江西,两年内毫无进展。
咸丰七年(1857),曾国藩、曾国荃兄弟丁父丧回籍,湘军水师交给杨载福统领,陆师由彭玉麟协理。并咨请湖北巡抚每月拨发饷银5万两,供湘军支用。不久,因太平军实力大涨,曾国藩奉旨“墨 从戎”,由双峰复出领军。他上书咸丰帝,历陈种种艰难,要求加大职权,咸丰帝照准,次年五月至江西督师。
正是在办团练、建湘军、镇压太平军的问题上,身为江西巡抚的陈启迈,和他意见相左,不与他合作,遭到他的嫉恨与报复,直至向皇帝上书,把陈启迈削职为民。
陈启迈,字竹伯,清嘉庆二年(1797)出生于常德市鼎城区肖伍铺(今属柳叶湖)月亮山。9岁丧父,全靠母亲抚养和管教。从小发奋读书,智力超群。
嘉庆十七年(1812)考取常德府学,补府学生员。道光五年(1825)选拔入国子监。十四年举顺天乡试。二十一年(1841)会试登进士。经朝考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此时,《大清一统志》正好已出初稿,他参与校雠。夙兴夜寐,焚膏继晷。由协修升至总纂,再擢升提调。历时九年,卓著勋劳。
道光二十九年(1849),典试广东,旋即简放广西江右道。不久又左迁江西按察使,数月后调直隶布政使。
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进攻长江下游,接连攻克南京、镇江和扬州。陈启迈奉命出任江苏布政使,负责筹办江南清军粮饷。次年升任江西巡抚。这时,太平军先后攻占了江西若干州县。曾国藩奉命率湘军进入江西,攻打石达开部,多次要求陈启迈为湘军调拨粮饷。因湘军有恃无恐,四处掠夺,并把抢劫的财物运回家乡,用来购置田产,陈启迈对此早有所闻,加之曾经亲自筹办过粮饷,深知个中诀窍。因此,他对曾国藩催拨粮饷的要求不予理睬。后来,曾国藩为了加强江西防务,又筹办火药厂与船舶厂,派德音杭布为其特使,向陈启迈当面索要20万两饷银。陈启迈不仅没有赏脸,而且把德音杭布调侃了一番,更加激起了曾国藩的不满,蓄意伺机报复。是年四月,太平军攻陷万载,乡民彭方三自动献牛酒相迎。太平军撤走以后,当地举人彭寿颐敛资倡办团练,彭方三坚决反对,既不入团,也不捐资。彭寿颐以“馈贼阻团”为名控告彭方三,并牵连到万载知县李皓。双方争执不下,案件只好移送到省城。经审理,陈启迈认为彭方三与李皓无罪,而曾国藩则站在彭寿颐一边,坚决要求惩办彭、李二人。此案延至咸丰五年(1855)三月,曾国藩为了筹集粮饷,事前未经江西地方政府同意,擅自在驻地南康设立厘金局(地方税务局),向过往商人征收税款,引起商家的强烈不满。陈启迈认为曾国藩目中无人,越俎代庖,便联合臬司恽光辰,准备拟折上奏,告发曾国藩。恰在此时,锦江码头厘金关卡抓到了万载知县李皓的小舅子走私鸦片。曾国藩听说陈启迈也从中获利,正好抓到了把柄。于是串通德音杭布,向咸丰帝上书,参劾陈启迈“伙同他人私贩鸦片,牟取暴利”、“虚报战功”、“袒庇下属”、“留难军饷”、“凌虐缙绅”等六大罪状。咸丰帝看完奏折后大发雷霆,下令立即革职查办。一位文武兼擅的封疆大吏,就这样被曾国藩的一纸奏折参倒了。
据史料记载,陈启迈为官谦恭,礼贤下士,官衙如书斋,幕僚都能直入其内。并知人善任,平日勤于政事,案牍随到随批,从不延宕。
陈启迈革职回乡以后,积极投身于家乡的文化教育事业。首先在朗江书院担任讲席,培养后学,长达6年之久。接着又主修《武陵县志》48卷,约50万字。“事征其实,文去其浮”,成为传世之作。此外,还著有《霜筠阁诗文钞》、《归后斋日记》等书行世。
陈启迈与曾国藩在官场角力,以失败而告终,实际上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曾国藩参劾陈启迈,为了使人相信并非出自个人恩怨,自称与陈启迈“三同”,实际上并非如此。陈启迈比曾国藩大14岁,根本谈不上“同年”。陈启迈道光二十一年(1841)选翰林院庶吉士,曾国藩则是在道光十八年(1838)入翰林院,两人并非“同官翰林”。至于说“同乡”,最多只能算“湖南老乡”,并非真正的“同乡”。“三同”是假,其他罪名亦不足信。孰是孰非,自有公论。
(作者邓声斌常德市鼎城区政协研究员)
(编辑:雷春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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