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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W053-20240410-22287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主题: 法规文件
文 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文日期: 2018-07-06

常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机要保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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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守国家和机关秘密,维护本单位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社科联成立机要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欧子成担任,成员由曾景昌、王一婵、唐旭东组成。指定专人担任机要员。

(二)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建立专门登记簿,办理传阅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

(三)公文传输系统下发的文件、领导及工作人员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整理,按时间要求归档。

(四)绝密级文件不得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印件要视同原件密级进行管理。绝密级文件不得通过传真机传输。

    (五) 对绝密的机关文件、资料或其它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非经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须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六)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本人所掌握的国家、单位秘密,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国家、机关秘密。对外提供涉及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秘密,批准人员应向本单位保密领导小组通报有关情况。严禁在无保密装置的有线、无线电话及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七)本机关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加强管理,并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学习。

(八)机关各科室购买软盘、计算机及维修计算机须由会办公室严格把关,存有保密数据和文件的软盘一律不得带回家或各科室相互借用。

(九)保密领导小组半年检查一次本单位保密工作,年终进行保密工作总结,对查找出的不足,限期改正,对问题严重的科室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 严格控制各项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因工作需要扩大知悉范围的,须经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十一)本制度由会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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