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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常社〔20243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德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市社科联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社科普及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能自主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社科普及活动,具有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教学科研院所、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所辖科普场馆及其它民间社团等,均可开展市社科普及基地创建工作。主要包括:

1.公共文化类。指具备社科普及功能的公共场馆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陈列馆、展览馆、美术馆、非遗馆、文化宫、遗址遗迹、人文景区、主题公园等。

2.教育科研类。指具备社科普及功能的各类宣传、教育、科研机构,包括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科类社会组织等。

3.文化产业类。指具备社科普及功能,除公共文化类之外的新闻出版发行机构、广播电视电影机构、文化新媒体机构、文化艺术体育机构、文化创意和设计机构、文化休闲娱乐机构等。

4.战略产业类。指具备社科普及功能,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具有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方式的企业,包括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动力、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

5.乡村文化类。指具备社科普及功能,传承优良民俗、传统技艺、农耕文化等的乡镇、村(社区)及相关运营单位,或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示范乡村。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常德市社科普及基地的单位和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的机构。

2.具有社科普及使命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基地建设方案、中长期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及制度措施保障,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社科普及活动。

3.具有履行社科普及职能的活动场所、宣传载体、传播阵地或网络平台,有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社科工作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4.具有自建能力,社科普及活动开展有经费保障。

5.积极完成常德市社科联交办的社科普及任务,接受市社科联的工作指导、考核监督。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市社科普及基地评选以自主申报、逐级推荐、综合考察、会议研究、公示认定的程序开展。

2.逐级推荐按属地(主管)原则进行。县市区属机构须经其主管部门、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申报,市直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中央和省驻常单位可直接申报。

3.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常德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样表见附件,可在“常德社科网”下载)、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年度社科普及工作计划以及近年来开展特色社科普及活动总结和相关佐证材料。

4.市社科联以资料审查、实地考察等形式开展综合考评,考评情况经市社科联党组研究后向社会公示。

5.对新建社科基地进行发文通告、授牌,并对其特色活动开展予以支持。

2023年412日前,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市社科联学会(普及)部。

工作联系:刘厚发、张梦虹,电话:0736-7786655,17726108848;

邮寄地址:常德市武陵区光荣路88号一号楼408邮编415000电子邮箱395249470@qq.com

附件:常德市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

                            

                                  常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3月25日


常德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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