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德市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常社评〔2018〕4 号
关于印发《常德市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市直相关单位、在常各有关高校、各委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常德市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特制定《常德市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
常德市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
2018年7月24日
常德市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常德市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社科评审委)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社科评审委在中共常德市委的领导下,在中共常德市委宣传部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市社科评审委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
第四条 市社科评审委设主任1名,由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若干名,委员15-25名,由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分管社科理论工作领导、相关领域专家担任;办公室主任1名。
第五条 市社科评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职责由市社科联履行,办公室主任由市社科联分管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市社科评审委成员变动,由所在单位提出更换人员的意见,报请委员会主任批准。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七条 市社科评审委主要职责:
(一)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规划、部署全市社科课题管理、成果鉴定、评选管理工作。
(二)统筹协调全市社科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优化社科理论研究布局。
(三)牵头组织全市重大社科理论课题协同研究。
(四)组织对外社科理论研究合作,开展社科成果引进工作。
(五)推动全市社科成果转化,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相关研究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协调有关成果参加全省社科成果评选。
(七)指导和推进全市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
(八)协调筹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奖励资金。
(九)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市社科评审委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发布全市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年度研究课题指南。
(二)组织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立项、管理、鉴定、转化。
(三)组织对转化应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进行评估。
(四)按照评审委员会部署,对立项课题结题成果、立项管理工作单位和个人进行评优表彰。
(五)管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资金。
(六)编发《常德市社科成果专报》。
(七)建立社科专家库。
(八)承办市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九条 市社科评审委实行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会议制度。
(一)市社科评审委全体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其主要任务是:讨论和审议年度工作总结;讨论和审议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和审议各项工作制度;讨论和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其他需要全体会议讨论的问题。
(二)市社科评审委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参加,其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评审委员会工作中出现的重要问题;研究拟定全体会议有关决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审定在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内部建设等方面拟定的制度办法;其他需要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
第十条 参加扩大会议的人员以及列席人员由办公室审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则由市社科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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