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2016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常德市社科类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社科联所属各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需按期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检对象
2016年6月30日前登记注册的社科类社会组织。
二、 年检时间
总体时间:2017年3月1日至5月31日止。
为节省时间,提高效率,方便服务,经我会与市民政局协商, 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2016年年检将结合全市社科年度工作会议, 于2017年4月10日下午在国际大酒店三楼贵宾厅进行“一站式”检前,如单位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集中年检的,可提前单独进行年检,100%做到应检必检。
三、年检项目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
(二)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情况(现职和退休领导干部均可兼任各类学会领导);
(三)党组织组建和党员情况;
(四)社会团体换届及变更情况;
(五)民办非企业单位:是否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和专职的财会人员;是否有抽逃开办资金和偷税漏税等违法违纪问题;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合理及劳动用工落实情况;是否及时办理变更和有关备案手续等。
(六)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
(七)各社科类社会组织按照会员单位500元,理事单位1000元标准缴纳年费。
四、年检的方式和程序
(一)年检初审。各社会组织登录常德民政局网站、常德市政务中心网站,下载《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如实填报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市社科联初审。经市社科联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于5月31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二)出具结论。根据报送材料审查和实地检查情况,相应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并在《登记证书》(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不按时或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视为不合格。
(三)发布公告。年检结束后,市社科联、市民政局将在常德社科网、常德民政网及有关媒体发布年检结论公告。
五、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或工作报告(一式三份,A4纸打印,市社科联、市民政局分别留存一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社会团体须出具2016年度财务报表;
(三)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四)有3名以上中共正式党员的必须成立党支部并提供成立党支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及党支部开展活动情况;不足3名党员或无党员的,必须按“5个100%”要求,建立联合党组织,以文字报告形式向市社科联系统社会组织党委提出组建或联合组建报告。目前未完成建立联合党组织的,暂不须提供相应批复文件。
(五)社会组织简介(用于《常德论坛》和常德社科网进行形象推介),包括社会组织完整名称、社会组织成立时间、社会组织目前现状(含多少会员单位、多少会员、有什么特点等)、社会组织成立以来从事业务范围,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今后的发展目标等。简介北荣在500字-1000字左右。
六、年检要求
(一)高度重视。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接受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法规赋予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要强化年检工作的严肃性,安排熟悉情况的专职工作人员办理年检手续,防止走过场。
(二)如实填报。年检报告书是市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的主要来源,将作为今年社会组织评估考核、评先奖惩、获取政府购买服务资格和优拨扶持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对年度报告书填报不完整以致无法审查的社会组织,将不予年检。填写不认真、不全面的,年终考评时将酌情扣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三)认真整改。对年检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听取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意见,积极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整改,不断规范自身行为。对在2016年有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和自身章程的行为或者已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成立必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将责令限期整改。如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领取了会费票据的社会组织,年检后应及时到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进行票据年审。
常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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