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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2018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信息来源:社科联 浏览次数: 【字体:

常社〔2019〕7号

 

 

各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社会组织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保障社会组织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社科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市社科联将从3月份起对所属各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展开2018年度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8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

二、年检时间

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三、年检形式

因市民政局改进了年检工作方式,2018年度全市社科类社会组织年检工作采取分散年检的方式进行。

四、年检要求

(一)研读通知、熟悉流程。要搞清楚今年年检的新变化,把市民政局的年检通知要求逐项搞清弄懂,对各个流程要仔细研读。请各社科类社会组织根据自身情况,登陆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年检报告书的填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18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常民函〔2019〕1号)(附件1)。

(二)把握重点、如实填报。年检报告书是市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的主要来源,将作为今年社会组织评估、评先、获取政府购买服务资格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各单位要把2018年度工作情况梳理清楚,尤其是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党组织建设、学术交流、报告讲座、课题撰写、公益活动等情况要认真总结,如实填报。

(三)查摆问题、认真整改。对年检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听取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意见,积极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加强整改,不断规范自身行为。社科研究类社会组织要加强学术研究工作,每年至少有1个以上研究成果;如果在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将一票否决,不予年检。对在2018年有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和自身章程的行为或者已不具备法律规定成立条件的社会组织,将责令限期整改。如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协同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另外,领取了会费票据的社会组织,年检后应及时到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进行票据年审。同时请市社会科学工作研究会会员单位按标准及时缴纳会费。(市社科联年检工作联系人:王一婵,电话:18673639317)

 

                              常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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